原标题:长沙、永州等6城启动“给房子上保险”,8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
日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关于启动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的通知”。通知明确,按照湘建建〔2021〕11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4月20日起,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永州共六个试点地区新建住宅工程(含保障性住房)开始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8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统一承保
通过公开比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确定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等8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统一承保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项目,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为主承保公司。
根据通知,试点期间,共保体要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组建省、市、县三级服务团队,做好投保咨询、承保服务、理赔服务、风险管控、平台建设等工作;要严格依照《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风险管控总体方案(试行)》进一步细化风险管控方案,开展全流程风险管控工作,共保体还要按照《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项目保险协议》的约定,从保费中提取工作经费用于保障风险管控工作开展。
值得关注的是,以共保体风险管控服务团队及其所聘请的第三方风险管控服务机构作为实施主体,从承保咨询、施工、竣工验收、交付查验四个阶段对承保住宅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管控,出具工程质量风险过程评估报告和最终评估报告。
共保体管控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
具体来看,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管控内容和步骤如何?
项目风险管控内容与承保的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单责任内容一致,涵盖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按项目进程可分为四个阶段:承保咨询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交付查验阶段。
在承保咨询阶段,由风险管控服务团队收集项目前期工程建设资料,组织第三方风险管控服务机构进行项目现场踏勘。由第三方风险管控服务机构对工程建设资料和现场踏勘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出具工程质量风险初步评估报告,并对发生可能性较大质量风险进行警示。报告内容包含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合规性检查、对主要参建方的尽职调查评价和对项目主要风险点的预估等,并附项目质量风险清单和建议书,由风险管控服务团队审核后提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进行处理。
由风险管控服务团队协助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施工图审查和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环节,检查是否存在技术方案合规但后期质量缺陷多发可能性较大的设计与施工方案,并配合做好督导落实工作。
在施工阶段,组织第三方风险管控服务机构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风险控制服务计划,查阅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深化图纸,查看工程实体质量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资料,评估施工阶段质量风险和风险控制手段的有效性,提交工程质量风险过程评估报告。第三方风险管控服务机构应根据保险责任范围并结合项目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进行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工程、防水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风险评估,明确质量缺陷对相应风险等级评定的影响。
第三方风险管控服务机构跟踪检查质量缺陷整改情况,并进行销项记录。对于一般质量缺陷,由第三方风险管控服务机构告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于严重质量缺陷,第三方风险管控服务机构要及时提交检查报告给风险管控服务团队,说明潜在风险情况和处理建议,风险管控服务团队核查后报建设单位进行处理。若严重质量缺陷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风险管控服务团队应及时上报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保障严重质量缺陷得到解决。
风险管控服务团队应投入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手段,协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项目抽查和抽测工作,记录检查结果,跟踪反馈质量缺陷整改情况。
在竣工验收阶段,由第三方风险管控服务机构对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情况、质量缺陷处置结果进行汇总评价,并出具项目竣工风险总体评估报告。并根据检查记录,梳理质量缺陷整改情况,评价被保险建设工程在其承保范围内的质量风险等级。
风险管控服务团队通过检查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实体质量、工程材料和使用功能等,判断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风险情况,综合考虑风险事故发生概率、频率和事故发生造成的后果,对工程进行风险评级。
最后,在交付查验阶段,风险管控服务团队在保险责任生效前采用用户问卷调查取证和实体检查的方式,进行质量风险复查,重点对后期影响用户体验、使用功能、舒适性等方面进行查验。将质量缺陷汇总,出具交付查验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在保险责任生效前完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