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网8月27日消息 中国有句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因此,食物产量和农业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期稳定。农业是我国的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它是国际竞争力最弱的产业,不可控因素太多。农业保险是一种旨在保障自然灾害、疾病等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保险。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印发《关于公布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了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海峡保险总公司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获得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一级资质。海峡保险作为福建首家国有法人保险主体,认真贯彻福建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战略部署,坚持“效益经营、转型发展、精细管理”经营理念,将发展农业保险作为公司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抓手。本次获批农业保险业务一级资质,对于依托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优势的海峡保险具有重大意义。
我国非常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其业务已经在全国各地展开。但总的来说,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仅占农业总产值的一小部分,覆盖面积仅占我国耕地面积的1/4。发展模式尚不成熟,农业生产保障能力相对有限。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经营模式是将业务委托给商业保险公司,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这种运作模式仍处于试点阶段,范围相对较广。此外,中国农村地域辽阔,农业生产差异很大,因此保险公司提供的农业保险类型因地而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业务模式需要在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完善。
受到今年疫情影响,农业保险线下业务和调查理赔工作受到影响。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初期,农业保险的建立机制并不完善。为了弥补单个公司资金实力和农业保险管理经验的不足,一些地区组建了农业保险联合保险,并通过抱团取暖应对巨灾风险。总体而言,农业保险共保模式在提高、运营稳定性、防范重大灾害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阻碍竞争、抑制创新、对不具备农业保险业务条件的公司“搭顺风车”等问题。
无论是从保险本身的风险管理需求还是行业发展的总体趋势来看,利用技术赋权实现精确承保、精细管理、精确理赔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新方向;依靠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是有效解决当前发展矛盾,确保农业保险成为保障农业生产的有效手段的必由之路。同时,我国明确要求不具备农业保险业务条件的省级分支机构不得以共保形式参与地方农业保险业务。第二,针对合作保险不利竞争、服务创新等弊端,明确提出合作保险机构应加强自身管理,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加强风险管控,鼓励适度竞争和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第三,由于历史原因,个体农业保险共保机构中有部分保险机构暂时不具备农业保险业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