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网8月11日讯 众所周知,森林是一种可再生资源,在气候环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地区的气候环境需要40%以上的森林和湿地的保护,才能有效调节当地的小气候环境。一旦遭到破坏,不仅会造成空气质量下降、风沙加大、降水飘忽不定、河流干涸、土地枯竭、地表水和地下水消失等严重后果,还会造成病害增多、旱涝加重、粮食减产、水资源枯竭等严重后果。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损失严重。森林的形成和生态气候的恢复保护需要一百多年的时间,其中有些可能永远无法恢复。如今,人类的欲望和贪婪仍然在掠夺动植物的领地,有些是为了利润,有些是为了娱乐,有些是为了生存。真不知道这是人类的悲哀还是动植物的悲哀。
历史上大规模破坏森林资源的是采矿和伐木业的扩张,然后道路网会继续发展,接着是商业农业。导致毁林的重要因素是拉丁美洲的畜牧业和亚洲的伐木和棕榈油种植。在非洲,生计农业仍然是砍伐森林的主要驱动因素,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商业农业正在逐渐扩大,以获取木柴为目的的小规模伐木活动也在加剧,但这将主要导致林地退化而不是砍伐森林。中国森林资源的发展变化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我国曾发生过几次大规模破坏森林资源的事件,但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加强森林管理,实施科学造林和经营,有效控制了资源的过度消耗,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开发。
据福建省财政厅消息,为保障林农利益,我省引入竞争遴选机制,不断推动承保机构降低保费费率、提高保额。根据我省日前公布的2021—2023年度森林综合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共有4家保险机构入选,且在每亩保费不变的前提下,全省森林综合保险每亩保额提高了50~320元,最高可达每亩1360元。目前,全省实行统一的保险责任、每亩保费和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其中保费主要由财政承担,承担比例达60%~90%。在财政保费补贴支持下,我省森林综合保险呈现参保率高、费率低、保额高的特点,自2006年试点以来,保险费率逐步从0.4%~0.5%降到现行约为0.16%,参保率保持在90%以上。2020年,森林综合保险每1元保费对应的保额为619元,为全国最高。
如果森林繁荣,那么生态就会繁荣,如果生态繁荣,那么文明就会繁荣。森林保险作为实现森林资源补偿和林业帮扶的重要方式,能够有效化解森林经营风险,调动社会投资林业的积极性,对提高我国森林覆盖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由于缺乏量化的风险评估和精算支持,我国森林保险业务的发展难以实现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合理的森林保险产品设计和费率确定是成功开展森林保险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估算政府财政负担、完善现行森林保险管理制度、保障其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研究。
近年来,伴随中国森林保险模式全面优化升级,其保障林业风险的能力也明显增强。保险赔款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成为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器”。随着市场需求的逐步释放和各地的不断创新,森林保险出现了许多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制,有力支撑了森林保险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森林保险在体制、机制、业务模式等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以灾害风险分散机制建设为例,中央层面建立了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在地方层面,福建、江西、四川、海南、吉林等省份相继建立了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总的来说,上述试点创新尽管时间长短、规模大小、模式各异,但在面向市场需求、服务农民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集中力量。这些创新共同形成了森林保险发展的集群效应,彰显了中国森林保险的生机与活力。
最近几年来,在互联网、大数据等高科技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保险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制不断涌现,为推动森林保险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从政策性森林保险的角度来看,短期内较低的保障水平和较广的覆盖面很难改变。该负责人表示,随着地方财力的不断增长,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是可行的。有条件的地方,林草部门将积极推动物化成本、生产成本、完全成本向生产保险、价格保险、收益保险转变;推动商品林保险产品结构因地制宜、分级实施,使产品更好地满足林业生产经营者的需求;引导保险与金融深度融合,借助森林保险开展政策性贷款、融资租赁、产权转让等市场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