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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领取期限是多久?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 2019-08-07 10:10 ]   来源:[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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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的领取期限

  1、养老金的领取保证期为10年。

  2、被保险人未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死亡,其养老保险费本息全部退给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一次性全部付给其生前所在村委员会或者生前所在单位,用作被保险人的丧葬费和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3、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期间不足10年死亡的,剩余年限的养老金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领取;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一次性付给其生前所在村民委员会或者生前所在单位,作作被保险人的丧葬费和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4、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时间满10年仍健在的,继续按原标准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当月止。

  5、被保险人未达到领取养老金的规定年龄,但生活确实很困难的,由本人申请,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代办)机构审核,报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从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适当借支。

  6、养老金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7、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代办)机构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被保险人的养老金。

  领取条件:

  1、被保险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2、因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且失去生活来源的,经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提前到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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