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资讯 | 聚焦百姓 | 人物特写 | 曝光台 | 保险股 | 保险理财 | 行业资讯 | 海外动态 | 中介园地 | 保险数据 | 保险案例 | 车险资讯 | 社保资讯 |
返回中国保险网首页
    您所在的位置: 主页 > 社保资讯 > > 正文

山东全省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下降47% 将进一步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 2020-06-26 17:03 ]   来源:[ 大众日报 ]    双击自动滚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原标题:全省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下降47%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建厅、省应急厅和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参保,并做到“先参保、后开工”。

  《通知》明确了按项目参保费用来源和工伤保险期限。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合同工期一致,即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合同竣工之日止。提前竣工的,工伤保险期限在工程竣工之日终止。延长工期的,总承包企业应于合同工期到期15日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限顺延手续,其中,追加工程预算的,按增加的工程造价为基数补缴工伤保险费。

  按照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降低企业税费促进复工复产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全省统一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费率为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9‰,与阶段性降费前的2017年全省平均费率相比,总体上下降47%,将进一步减轻建筑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南通市获轻松集团独家技术支持,年度民心工程医保南通 · 江苏省第三代社保卡正式对外发布 持卡市民可在全国300 · 两江新区累计办理川渝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2161人次 办 · 余姚移动办公桌让社保服务更有“温度” 借助“网络平 · 重庆市推出“五大行动”首批30项具体民生实事 “社会 · 五年后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 改革社保制度 · 青阳县乔木乡多种举措开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提 · 昆明市首批社会保险自助查询一体机亮相:加载6大社保 · 哈尔滨打造“三个延伸”社保服务体系 四个试点网点开 · 东营区使用社保卡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工作取得重大突
保险秘书
最新文章
 聚焦百姓
 人物特写
 曝光台
 保险股

Copyright © 1997-2018 China-Insurance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凡所涉及保险条款的内容仅供参考,并均以投保当时的保险合同为准。

企业资讯 | 汽车 | 科技 | 消费 | 教育 | 房产 | 游戏 | 商机 | 保险公司 | 股票 | 聚焦百姓 | 人物特写 | 曝光台 | 保险股 | 保险理财 | 行业资讯 | 海外动态 | 中介园地 | 保险数据 | 保险案例 | 车险资讯 | 社保资讯 | 产品速递 | 财经新闻 | 保险评述 | 基层信息 | 配资 | 商讯 | 证券 | 上市公司 | 股市 | 港股 | 银行 | 基金 | 理财 | 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