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网8月29日消息 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社保卡服务平台的应用,实现社保信息共享和再利用,实现跨省业务的“一网管理”,解决群众的痛点,提高服务效率。此外,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已经调整。然而,这一调整的目标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这将大大减轻低收入人员的负担。
8月28日,记者从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社保征缴基数调整为每月8143元,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达瓦次仁介绍:“近日,自治区发布了2020年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每月8143元。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动,单位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有所变动,缴费基数上限最高每月24429元、缴费基数下限最低每月4885.8元。”
采访中,记者看到,市人社局社保大厅里进行业务咨询的人多了不少,大多都是了解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消息的诸多企业财务人员,这也在无形中增加了社保大厅各窗口的业务量。
据达瓦次仁介绍,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档次、缴费标准也有相应的调整。今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自治区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150%、200%、300%自愿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金额分别为第一档(60%)11725.92元/年、第二档(80%)15634.56元/年、第三档(100%)19543.2元/年、第四档(150%)29314.8元/年、第五档(200%)39086.4元/年、第六档(300%)58629.6元/年。
达瓦次仁说:“如果此前的个体参保人员未前来变更缴费档次,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默认按照100%进行征缴,也就是全年19543.2元。在此还要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标准或缴费档次每年只变更一次,请上述人员抓紧办理。”
据了解,根据西藏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8143元的新标准,企业实际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最高缴费基数上限计算,即8143元×3=24429元(每月);实际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最低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即8143元×0.6=4885.8元(每月)。
按照现行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若按最高缴费基数上限每月24429元,单位承担部分为24429元×16%=3908.64元,个人承担部分24429元×8%=1954.32元,合计5862.96元;若按最低缴费基数下限每月4885.8元,单位承担部分为4885.8元×16%=781.728元,个人承担部分为4885.8元×8%=390.864元,合计1172.592元。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其它社会保险同样依此按相应缴费比例计算。
众所周知,社会保障基数每年只能调整一次,通常在3月前上报,4月调整。但今年受疫情影响,改为6月前报告,7月调整。这是全市正式统一的调整时间,根据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对于刚加入公司或去年底加入公司的员工,相当于没有参考去年的社保水平,所以基本上不可能跟随统一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