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别忘参保缴费!2021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月底截止
”参保缴费到12月31日就截止了,呼吁广大城乡居民充分认识医保对于个人、家庭的重要性,抓紧参保缴费,错过缴费期就要再等一年。“11月23日,榆林市医疗保障资讯发布会召开,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小峰介绍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成效。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小峰在介绍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成效时表示,自2020年1月1日起,榆林市原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新农合制度合二为一,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打破了户籍限制,取消了待遇差别,使全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18万元,同时又建立了大病保险和针对非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障制度,参保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大病保障三项保障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78万元。
“榆林市率先全国成立了基金安全监管专门机构,将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和基金支付稽核分离开来,形成了管办分离,多方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的基金使用新格局,保证了医保基金使用的公平性、透明性,系陕西省首家,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的国内第二家;建成陕西首家定点药店反欺诈监管平台,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进销存管理系统、大数据分析显示系统,规范药店经营管理。通过该系统从源头上防止串换药品或物品、刷卡套现等现象发生;率先全省引进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经办调查服务,承担意外伤害调查及甄别工作,建立了医疗机构、商保公司和医保经办机构“三方约束”的核查新机制,有力保障了意外伤害患者待遇享受的合法性、及时性和基金使用的合理性、公平性;建成陕西首家无线智能终端报销管理系统,提供读取身份证(电子医保凭证、社保卡)、参保查询、门诊统筹和慢特病报销等功能,有效解决了偏远村卫生室互联网光纤未覆盖、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施不健全、人员结构老化不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等问题。
华商报记者从资讯发布会上了解到,榆林市医保局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今年以来,共处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826家,处理违规定点药店258家,累计追回医保基金10778.43万元,工作成绩位居全省前列。榆林市城镇职工医保按病种付费数量在三级医院增加到127个病种,二级医院增加到118个病种;城乡居民市内二、三级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数量增加到151种,九月份起,在市内5家三级医院试点DRG结合点数法付费,目前也取得了初步成效。
2021年度的参保缴费到12月31日就截止了,在此高小峰呼吁广大城乡居民充分认识医保对于个人、家庭的重要性,抓紧参保缴费,错过缴费期就要再等一年。同时请广大城乡居民尽快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以后看病不带卡,刷“码”就诊购药,享受各类“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带来的便利。
榆林市医保局副局长刘小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经过一年的整合运行,目前基金运行情况良好。”近期我们对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适当进行了微调。对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0元,今年是2000、2500元,明年将调整为1500、2000元,报销比例提高了3个百分点,今年是55%,明年将调整为58%。市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降低了1500元,今年是5000元,明年起付标准变为3500元。“刘小艺表示,同时将1000元以下的医用耗材和400元以下的医疗检查检验项目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他医用耗材和医疗检查检验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的比例也较去年提高了20%。对门诊慢性病,通过扩大病种范围、提高支付限额和调整支付比例等方式提高参保群众的待遇水平。
榆林市医保局副局长张建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医保电子凭证是为参保人、工作人员、医师、药师、护士、医院、药店、医药企业等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中颁发的参保身份识别二维码。该凭证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办理医保业务等功能,支持医保各项业务,全国通用。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APP、榆林市医疗保障或者、支付宝等第三方渠道激活使用。”目前榆林市正在全面推行医保电子凭证,今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保经办服务中心均可使用。扫码就诊看病,无需再带其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