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快步走来
8月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2021版行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消费者期待已久的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终于揭开神秘面纱,新能源汽车的专属保险产品面市也为期不远。
新能源汽车无论是车身结构、动力系统,还是使用场景、维修保养等都跟燃油汽车有较大区别,其风险特征和事故原因也呈现一定特殊性。然而,由于没有专属条款,新能源汽车承保只能使用传统车险条款和费率,导致电池故障、充电自燃等特有风险未能纳入保险保障范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研究所所长刘冬姣表示,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销量一直保持上升势头,及时推出“示范条款”体现保险行业对新能源汽车风险管理的重视。这能够解除新能源汽车在使用中有别于传统汽车风险的后顾之忧,利好新能源汽车的销售。
明确保障范围与折旧率
在“示范条款”的释义中,第一条即对新能源汽车的定义进行了明确。新能源汽车不仅包括纯电动汽车,还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此前,消费者担忧的纯电动汽车与插电式混动汽车区别对待、燃料电池汽车未纳入保险保障范围等情况并未出现。
“示范条款”对新能源车的折旧率进行了重新规定。新能源汽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新能源汽车新车购置价的80%。
比如,9座以下客车家庭自用和非营业纯电动新能源汽车的折旧按照车价分为四个价格区间,分别为0-10万元、10万元-20万元、20万元-30万元、30万元以上,对应的折旧系数分别为每个月0.82%、0.77%、0.72%、0.68%。9座以下客车家庭自用和非营业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折旧系数则不按车价区分,统一为每个月0.63%,较现行条款的0.6%有所提升。
保障责任大范围扩容
与传统燃油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的基础配置不同,新能源汽车最核心的技术就是“三电”,也就是电驱、电池和电控。“示范条款”明确提出,新能源汽车车损险保障责任包括“电机及驱动系统、电池及储能系统、其他控制系统”。这意味着“三电”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安全性问题的关注度一直较高,部分新能源汽车自燃事件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新能源汽车发生自燃可以分为三类情况:充电过程发生自燃,行驶过程发生自燃和静态过程发生自燃。无论哪一类自燃,都会严重威胁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会给新能源汽车本身以及周边财产造成损失。
根据“示范条款”,“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下列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换句话说,新能源汽车无论是在哪种情况下发生自燃,保险公司都必须承担保障责任。
附加险保障特点突出
在附加险方面,“示范条款”较传统车险进行了大幅简化,但突出了新能源汽车的保障特点,具体包括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和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从附加险条款的设置来看,“示范条款”虽然是针对新能源汽车,但是在车险责任范畴划定方面,已经扩大至与机动车相关的各类使用场景当中。这有利于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有利于车险保费整体基数的扩大。
按照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应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业内人士预计,随着专属条款的到来,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面市也指日可待,这将进一步刺激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力,进而推动汽车产业升级快速迭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