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康人寿”)向互联网营销合作渠道下发通知称,拟定于5月31日前下架金玉满堂增额终身寿险、金满意足臻享版增额终身寿险、利多多增额终身寿险三款产品。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心人寿”)亦通知称,拟定于6月31日前下架在互联网上销售的爱心人寿守护神2.0增额终身寿险产品。截至发稿,爱心人寿已提前下架该款产品。
自《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正式落地以来,打破理财产品保本保息的传统,加之今年理财产品大面积跌破净值,增额终身寿险等储蓄类保险成为热销产品。“年度保额3.×%复利递增、锁定利率、回本快、跑赢通货膨胀”亦成为增额终身寿险的营销关键词。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多次点名通报增额终身寿险存在误导销售风险,且与日前起草《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提及禁止误导销售。
多款增额终身寿险产品拟下架
记者发现,近日不少互联网保险营销平台均在重点推介弘康人寿、爱心人寿上述即将下架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某保险电商平台客服向记者介绍称,弘康人寿的金满意足臻享版增额终身寿险收益稳健、领取灵活,属于增额终身寿险市场第一梯队的产品,初步计划于5月31日暂停销售,若市场或监管环境许可,具体停售时间可能会视情况做出调整。
另外,据爱心人寿历年年报信息披露,此前,公司的保费收入较为依赖分红型两全保险、年金险等投资型保险产品。但据其2021年年报显示,已下架的爱心人寿守护神2.0增额终身寿险是保费收入占据首位的产品。
据悉,增额终身寿险是指保额逐渐增加,保险期限为终身,以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全残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此外,增额终身寿险还具备加减保灵活支取的特点,即投保人在投保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追加保费或部分领取现金价值。
某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经理陈江玲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增额终身寿险是现金价值随着时间自动复利增长的一款保险产品,兼具寿险和年金功能,它的特点是返本快、兼具灵活性和收益性、确定且安全,所以深受消费者喜爱。但随着资管新规打破刚兑,保险产品也会受到市场趋势以及相关监管政策的综合影响。”
2022年2月,银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2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其中,新增内容包括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递增比例超过定价利率,存在严重误导隐患;增额终身寿险的减保比例设计不合理,加保设计存在变相突破定价利率风险。
2022年1月,银保监会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中亦提到,部分人寿公司报送的增额终身寿险增额利率超过3.5%,易与产品定价利率混淆,存在噱头营销风险。
互联网保险专家、友泰(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CEO赵大玮告诉《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增额终身寿险在储蓄类保险中虽具有一定优势,也深受消费者欢迎,但监管要求存在问题产品的保险公司进行自查、下架,是出于对消费者以及保险公司的保护。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定价利率过高或变相突破定价利率,若将来面临着较大的利差损风险,保险公司则会有较大赔付压力,可能会伤害到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定价一定要合理。
警惕销售误导陷阱
5月19日,银保监会起草了《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营销宣传方面,《管理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不得进行欺诈、隐瞒或误导性的宣传,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盖产品风险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此前,2019年,银保监会在《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提到,对于普通型的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将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较小者调整为年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按照监管的要求,目前增额终身寿险的预定利率不能超过年复利3.5%,而市面上该类热销产品的IRR则是无限接近于年复利3.5%。
据了解,预定利率是指产品的实际收益,以增额终身寿险为例,即是该产品的现金价值增速,不能超过3.5%。有效保额,通常情况下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了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赔偿的最高保险金额。有效保额一般会按以下规则进行赔付:18岁前,赔保单现金价值和已交保费较大者;18岁后,若还在缴费期内,赔保单现金价值和已交保费*相应倍数的较大者;18岁后,如果已经缴费完成,则赔付当年有效保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相应倍数的最大者。
值得注意的是,保额增速是针对有效保额设定的增长利率,如前述的“年度有效保额3.8%复利递增”,但这种表述存在混淆概念、误导宣传之嫌。
增额终身寿险的收益情况主要取决于现金价值,而有效保额只与身故或全残赔付有关。不少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平台在宣传增额终身寿险产品时,着重标示“有效保额每年递增、年度有效保额3.8%复利递增”等语句,侧重宣传年度有效保额递增系数,以吸引消费者关注。实际上,消费者在投保时容易产生误解,将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递增比例混淆成保险产品每年的收益率。
*增额终身寿险相关宣传内容,图片来自弘康人寿金玉满堂增额终身寿险公众号
赵大玮还向记者分析道,“有关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利率的营销,必须要看清楚相关营销中所指利率的基数是本金、现金价值、保额三者中的哪一个,往往在这方面容易存在销售误导。”
针对增额终身寿险可能存在的误导销售问题,监管部门在前述《负面清单》以及《通报》中,亦作出多次通报批评,并要求相关保险公司进行整改,并表示对各公司产品开发、销售等行为进行持续监测,坚决打击违规开发保险产品、产品炒停、误导宣传等行为。
陈江玲告诉记者,“增额终身寿险既有优势也有劣势,比如前期作为寿险的杠杆功能较弱,后期作为年金也是通过现价减保实现的。对于不太专业的营销人员来说,他们可能在推介产品时抓不住重点;而对于客户而言,可能会有两头都不靠的感觉。对此,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增加客户对保险的认知都非常必要。”
针对弘康人寿、爱心人寿拟下架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相关问题,记者致函上述公司,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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