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2022年10月28日消息,关于和谐健康保险济宁中心支公司徐宗水因造成财务数据不真实 被罚款1.5万元介绍。
2022年10月1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因存在套取银保客户经理佣金后用于渠道维护和客户活动造成财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时任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徐宗水负有管理责任
2022年10月1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因存在套取银保客户经理佣金后用于渠道维护和客户活动造成财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时任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徐宗水负有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徐宗水给予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12-09-21,负责人为刘海涛,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保险业务。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规定: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原标题:和谐健康保险济宁中心支公司徐宗水因造成财务数据不真实 被罚款1.5万元
本文介绍到此就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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