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兜底是国家为贫困人口构筑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德保县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补齐脱贫攻坚的短板,对贫困群众实施精准脱贫,努力聚焦问题,整合资源,织牢底线,瞄准兜住、兜准、兜实、兜牢的目标,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德保县今年将全县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15%以上幅度提高标准,确保全县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标准稳定高于国家、自治区脱贫摘帽标准。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从原来的4500元/提年/人高到5200元,并相应提高补助水平,A、B、C类分别从原来的290元、250元、205元调整提高到360元、270元、220元,全县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40元,让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能够纳入低保范围,享受低保政策。2020年1—8月全县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8719.4万元。
城乡低保“应保尽保”
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完善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开展贫困家庭对象比对排查,对因灾、因病、因学和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的贫困户,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确保要“保得准”也要“保得及时”。截至2020年8月,全县在享农村低保14755户46691人,其中建档立卡10422户34597人,低保与扶贫重合率为74.1。
提高特困供养救助
积极推进兜底保障工作,在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有重点地适当调整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从2020年7月起将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1040元/人/月,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564元/人/月,农村全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提高到948元/人/月,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月提高到474元/人/。2020年8月全县在享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428人,其中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对象612人,2020年1-8月共发放农村特困供养救助金1414.03万元。与此同时,规范特困人员认定,科学制定救助供养标准,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服务,稳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确保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发挥临时救助作用
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同时及时救助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开展重点排查,把扶贫查监测户、边缘户和其他因灾、因病、因学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提前干预,防止新的返贫、致贫。2020年1-8月全县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55人3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共63人10.72万元。
创新工作方法
德保县在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措施上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行社会救助无纸化审批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社会救助”,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全面实施无纸化审批;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网上自助申请改革。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村、不出户就可以通过手机“刷脸”申请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减轻基层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治理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村低保“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低保领域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正低保经办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检查残疾人、老年人、重病患者以及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情况,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脱保”“漏保”问题,坚决筑牢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攻坚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