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是当前不少家庭面临的现实难题,为解决此类问题,惠民县医疗保障局积极推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家住孙武街道城关派出所小区的孙连勇一家由于父亲早年患有老年痴呆证和脑梗,已卧床20年,常年的医药费给这个家庭带来了不小的经济负担,2019年11月,惠民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正式实行,使他们享受到第一批政策红利。
“去年11月份,我去政务大厅交养老保险的时候,看见咱长护险这个宣传单,我咨询了咨询人家工作人员,人家给我介绍了介绍,我一看老爷子这个情况很符合,回来和我母亲一说,去医院把资料调出来了以后,交上之后,也没用我管,人家医保局的工作人员。来这儿家访(评估)就把手续办完了,今年二月份,钱就下来了。”城关派出所小区住户孙连勇告诉记者。
一天45元的居家护理补助,极大地减轻了孙连勇一家的经济压力,让这个本不算富裕的家庭逐渐有了起色。
城关派出所小区住户 孙连勇说:“以前呢,药钱两三千块钱,花了去以后剩不下多少钱了,有医保(长护险)补助这一千多块钱再加上几百块钱,就够了,就剩下很多了,现在基本能兑活去了。”
谈起补助的这些钱,孙连勇的母亲郭美玉非常知足,“医保给的这些钱啊,老么管事啊。”
据了解,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日常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凡参加惠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纳入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范围,根据护理对象的失能等级可按照居家亲情护理、养护机构护理和医疗机构护理三种不同形式标准享受政策补助。截止目前,我县共投保职工40782人,长期护理申报人数达四百余人,评估通过并享受待遇316人,赔付金额 1821720.00元。
“惠民县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和事务负担,申请下来也非常方便,申请人家属携带着身份证,医保卡和一寸照片,两年以内的住院病例来政务中心大厅1号窗口办理即可,我们会进行相应的评估,公示期满之后,资格确认次日起,申请人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惠民县医疗保障局长护险科科长 李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