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谯城区财政局国库办公室挤满了前来办理失业保险奖补的人员,谯城区156家企业5648人的失业保险奖补564.8万元,开据的一张张转账支票似“雪中火炉”,代表着党和政府的暖心融入到企业和职工的心田。
此次谯城区实施的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是贯彻落实亳州市人社局《关于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和《关于分配2020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精神,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等外部环境影响,持续稳定扩大全区企业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六稳”工作、完成“六保”任务实施的一项惠企惠民政策。
专项奖补发放企业范围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建筑业(含建筑机械租赁)、房地产(含物业、销售中介)、教育培训机构和批发零售类企业。其补贴标准是,参照亳人社秘〔2020〕52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重点企业认定和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精神,给予企业2020年前6个月失业保险平均参保人数,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结构调整专项补贴。此项奖补不与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重复享受。
依据申报条件,疫情期间受新冠疫情影响下积极采取稳岗措施确保职工不失业,特别是企业员工增加的企业。符合2020年参加失业保险以来,1-6月份失业保险平均参保人数5人(含)以上;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人(含)以上的企业在2020年前三个月失业保险平均参保人数与2019年前三个月失业保险平均参保人数相比,降幅不高于20%的比例的。政策规定要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2019年以来未受环保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僵尸企业”。项奖补发放工作由区人社部门按政策依规进行核准和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负责奖补资金的及时、足额、安全支付。
据统计,截止至12月29日,谯城区已办理三批156家企业的5648人的奖补支付业务,奖补资金达56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