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发行规模不超过50亿元
2月1日消息,银保监会公布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批复。批复显示,银保监会同意阳光财险依照《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3号(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的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此外,阳光财险应在获得主管部门发行许可的期限内完成发行事宜,并在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银保监会报告发行情况。
以下为批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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