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为兵团十二师法院发放涉民生保险救助案款98957元,涉及申请司法救助群众3人。兵团十二师党委常委、副政委、政法委书记刘江辉、兵团十二师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胡志超、兵团十二师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欣、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乌鲁木齐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陈艳国、新疆分公司责任信用保险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范红、乌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赵晓霞出席发放仪式。
会上,王新欣院长现场宣读领取案款的人员及金额,申请人王东川代表领取赔付款人员发言。
陈艳国总经理表示:今年,乌鲁木齐市新市支公司积极达成了与兵团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责险方面的合作。公司积极创新保险机制,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协助法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顺利向3名申请人提供近10万元的司法救助赔付,体现了我公司积极发挥保险专业优势,为提高法院审判执行质效,落实司法救助措施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后,我公司将不断拓宽司法救助金的渠道,及时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让“保险+救助”的新机制在“执行难”案件救助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中央、自治区提出的“兵地融合”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刘江辉书记表示:人保财险以“保本微利”为经营原则,将诉讼保全保险的保险费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于“执行不能”的司法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人保财险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为兵团十二师法律领域提供保险保障,是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展执行保险工作以来,新疆分公司开展的首例执行保险,是公司坚决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共享”理念为指导,在遵守保险规律和司法规律的基础上,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模式,建立以“保险+救助”保险新机制为核心的执行保险体系,借助第三方力量破解执行难题,开启了人保财险乌鲁木齐市分公司政企合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