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2020年为2601家单位减免社保费24681万元 为14家单位缓缴社保费686.2余万元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统计厅、税务总局及经济和信息化厅五家联合发文《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20〕19号)通知精神,翠屏区财政高度重视,2020年积极配合落实减免缓政策,助推企业稳定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保民生,保稳定,保运行的职能,认真做好各类社保基金的配套缴存工作,充分发挥社保基金“安全阀”“减震器”作用;二是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至12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是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实行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2020年区财政助力为全区2601家单位减免社会保险费24681万元,为14家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686.2余万元,切实增强实体经济活力,为复工复产按下“快进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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