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马鞍山中心支公司因诱导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强制搭配其他保险销售、代理人员档案基本信息内容虚假等被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公示如下: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马鞍山中心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马银保监罚决字〔2020〕12号
单位名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马鞍山中心支公司
主要负责人魏科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诱导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强制搭配其他保险销售、代理人员档案基本信息内容虚假
行政处罚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马鞍山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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