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理赔案例:明明买了50万意外保额,刚一出事就被拒赔
李先生(假名)以前是软件开发人员,最近换了新的工作,成为了交通警察,像往常一样在市中心的十字路口指挥交通,下午1点左右,一辆红色的车非法通过了十字路口,车开得太快了,直接撞了小李,但是失血太多,小李的急救无效了。
事件发生后,李先生的父母终日流泪,得知儿子的同事给他买了50万元的保险金,李先生的父母向保险公司申请了赔偿,不幸的是保险公司拒绝了赔偿。
父母对儿子的死感到意外,买了意外的危险,怎么不赔偿呢,之后,虽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最终驳回了李先生父母的诉讼请求。
这是意外的交通事故,难怪买了意外保险,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但为什么这次拒绝赔偿,也许有很多人不知道,那么,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是什么。
据保险相关人员调查,小李买这个保险的时候,发现职业是软件开发,这个职业是风险最低的职业,但是,小李的第二份工作是高风险职业,当时小李跳槽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变更职业,由于职业不同,意外的风险也不同,保险公司有理由拒绝李先生父母的赔偿要求,《保险法》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在职业变更后,必须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决定保险公司是否拒绝加费保险或赔偿保险,所以,这件事法院和保险公司没有错。
通过李先生意外拒绝保险的例子,实际上也警告了我们,我们加入意外保险后,如果后期跳槽的职业风险较大,必须迅速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考虑增加保险费继续保险合同还是终止保险合同,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作为保险人都必须确保自己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
生活中可能有很多人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花钱买意外保险,出意外事故保险也不赔偿,这是因为意外保险对意外事故的赔偿和我们平时考虑的意外保险有很大的不同,意外保险的赔偿应符合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四个条件,我有时觉得是事故,但从保险公司对事故的标准来看,不能说是事故,所以保险公司不赔偿,有些事故看起来符合保险公司对事故的认定标准,但不能赔偿,这和其他注意事项有关。
下面的编辑科学地向大家说明意外的危险是在什么情况下不赔偿的。
第一个案例:不赔偿突然死亡
也许有很多人认为突然发生死亡事件,符合意外保险的赔偿条件,可以获得赔偿金,其实不然,突然死亡的医学解释是因病突然死亡,是不意外的,不赔偿,现在很多意外保险都把猝死列为免责条款。
第二个案例:个人中毒不赔偿
个人中毒事件在生活中经常能看到,但看起来很意外,其实不然,一般来说,如果不是集体事件(3人以上),保险公司是由被保险人个人的体质因素引起的,并不是意外的事件。
比如说,张先生中午在公司的食堂吃饭,不久就因为食物中毒住院了,申请意外保险赔偿时,保险公司的调查显示,在食堂吃饭的人那么多,只有小张食物中毒了,那么,这个中毒不是意外的事件,可能是小张自身的体质原因和细菌感染引起的食物中毒,所以个人意外中毒,保险公司不给赔偿。
第三种情况:高原反应不赔偿
高原反应严重的情况可能是致命的,但这种情况不在意外的赔偿范围内,高原缺氧可以事先预知,因此不能达到意外事故定义中记载的“突发性”条件,准确地说,高原反应是由于人在低压、低氧环境中后产生的各种病理反应,高原反应引起的身故不辩。
第四种情况:怀孕竟然不赔偿
如果在怀孕期间发生事故,即使符合事故保险的请求条件,保险公司也不会请求,这是因为妊娠期的事故被保险公司列入了免责条款,为了在怀孕期间得到保障,需要事先做好准备,加入专门的孕妇保险。
第五个案例:摔倒了也不赔偿
冬天来了,路面容易结冰,走的时候不小心摔倒,导致意外的原因,这时意外的危险不赔偿,因为保险公司认为健康的人摔倒的话有可能会骨折或轻伤,摔倒不是原因,真正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是自己的病,跌倒只不过是诱因,没有起到决定性作用,所以不赔偿摔倒。
如果发生多起事故,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往往是赔偿的依据。
第六种情况:中暑不赔偿
一到夏天,全国各地因炎热而中暑的例子很多,严重的情况下也有因中暑而死亡的情况。
意外保险的赔偿只有满足四个条件才能给予赔偿:外来的,突发的,不是本意的,不是病,中暑可以算是一种疾病,它与患者的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有关,中暑不是外来的,是由内部因素引起的,可以在一些情况下避免,而不是突发事故,因此,中暑不符合事故的定义,不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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