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聊城建立为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近日,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为增强残疾人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聊城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聊城市残疾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为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购买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覆盖我市14万残疾人,每人每年保费20元,每年购买一次,保期一年。该保险针对我市残疾人的实际需求,明确了意外身故保险、意外伤残保险、意外医疗费用保险、意外住院定额补贴、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住院重症监护补贴等保险服务内容以及中标保险公司提供的其他增值保险服务。
意见规定采取统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保机构,县(市、区)残联代表被保险人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参保人信息以预算申报时残疾证系统名单为准。
建立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将有效提高残疾人及其家庭抵御意外风险及善后处置能力,切实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