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5〕230号)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多措并举提高审核质效,认真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审核工作。
一、强化政策引领,提升业务能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兜牢民生底线、实现人民“老有所养”的民生工程。在审核工作中,我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前组织审核人员系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牢牢把握政策导向和审核要求,培养专业精神、提升专业能力。同时,根据云南省实际和近年来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前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初审流程表》,在表中注明了法规要点,明确了审核内容及方法步骤,为做好审核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优化审核方法,提升审核质效。为确保审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部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提供有效参考,我局在开展审核工作中,采用“三结合”的审核方法,提升审核质效。一是全面审核与重点核查相结合。在全面审核发放人次数和金额、发放标准的基础上,重点核查补发、多发追回人数和金额,同时比对人数、发放金额与财政补助标准之间的勾稽关系,综合计算分析得出可靠的审核数据。二是资料核对与原因分析相结合。根据往年审核经验,提前设计《监管局核查表样》,利用Excel表格函数逐一筛查核对养老保险发放清册,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并查找原因,将具体情况在表中一一注明,方便核对,做到审核留痕。三是监管局审核与经办机构确认相结合。在审核工作中,我局始终与经办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联系,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相关部门进行确认,确保审核数据真实准确。
三、建立联动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在审核工作中,我局与省级财政、社保等部门保持联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联合监管作用。一是继续保持日常沟通联系机制,通过与省财政厅、省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定期会商,共享数据信息,及时研讨政策疑点、解决工作难点,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强化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组织安排申报及审核工作,对发现的疑点,双方及时沟通联系,共同督促基层进行核实,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稳定和可持续,保障人民群众“老有所养”,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