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
为防范化解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风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日前,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起,在全省分期分批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基本建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体系。
保障对象是哪些?
“防贫保”以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为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防贫保”惠及全省脱贫和监测帮扶对象等463万人,每年根据返贫致贫监测信息定期动态调整。
险种有哪些?
采取“3+N”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即: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险(以上 3 项为必选项目)+若干民生保障“菜单式”自选保险(包括基本生活保障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教育升学补贴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项目)。其中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与各地自主开展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不重复投保。
保费有多少?
“防贫保”综合保险各险种保费不高于以下标准:特色农产品保险30 元/户,健康保险50元/人,意外伤害保险 20 元/人,基本生活保障保险6元/户,家庭财产损失保险18 元/户,教育升学补贴保险 8 元/户,履约保证保险 15 元/户。
最重要的是——保费有补贴。保费由财政和农户按比例承担。参保对象购买“防贫保”综合保险必选项目的,财政对脱贫户按照不高于50%的比例予以补贴,对监测帮扶对象等按照不高于 90%的比例予以补贴;购买自选项目在 30 元(含)以内的,财政按上述比例予以补贴,超过 30 元的部分,由农户全额承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通过预算安排、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多渠道解决,并鼓励实行市与县(市、区)共担。
试点区域
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自主确定。其中:2021年试点县(市、区)不低于本市所辖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县(市、区)的50%,2022 年提高至 80%,2023 年实现全覆盖。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2021 年—2025 年年底。
最终目标
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基本建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体系,有效化解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面临的自然灾害、大病医疗、人身意外、失业、教育升学、经济履约等方面风险,实现参保对象得保障、经办机构可持续、财政补贴有效益的多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