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不景气,收入也不稳!对于灵活就业身份的人来讲,很容易出现社保断缴的情况,那如何处理?
今天就给大家梳理下断缴之后的四种处理方法。
根据2011年人社部下发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另外,在2016年,人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不得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那现在已经断了,也还不满15年,那怎么办?
四种方法来处理。
第一种方法:次年补缴
2020年疫情后,各地都出台了一些政策,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另外以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比如成都,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超期不补。
所以,现在能补缴的,抓紧时间补缴。如果现在不补交,那就只有等到退休后了!
第二种方法:延迟退休补缴
这里又分2种情况:
一种是,在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以前,就参加职工基本养老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第二种,首次参保在2011年7月以后,必须缴满十五年(累计180个月)才能办理养老金领取。
第三种方法:转城乡居民养老一次性补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按规定延长缴费),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这个时候就可以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一次性补缴够15年,享受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不过这个待遇肯定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要低,并且损失了多年缴纳到统筹账户的资金。
第四种方法:退出社保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
累计缴费时间不足,又不愿意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出。
未来社保政策也会不断变化,还有很多不确定的事情,比如延迟退休或者延长缴费年限,所以早缴更加主动,避免老的时候没法按时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