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22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已于10月份启动。根据近期公布的我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我市已于9月份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并按新标准征收当月社保费,2022年1至8月因缴费基数调整所产生的社保费差额部分将于10月份进行退费或补收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在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统一公布之前,参保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近期,山东省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89号)文件,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597元,我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参保单位年初为职工申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121元或高于19899元的,按新标准下调缴费基数后,市社保部门将对1至8月份多征收的社保费进行退费。月平均工资在19899元/月和4121元/月之间的,不作调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同时予以调整,按2021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200%、100%、80%、60%五档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3979.8元、2653.2元、1326.6元、1061.2元、796元,分别比去年同档次增长了234.6元、156.4元、78.2元、62.4元、46.8元,1至8月份少缴的社保费将进行补收。
特别提醒,本次企业社平调差的退费工作实行“免申即享”,无须参保单位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1至8月份已缴纳的社保费缴费明细,由后台批量生成退费数据。今年社平调差退费的主要原则是:退费金额与参保单位10月份正常应缴费金额进行冲减。已经申请社保费缓缴的单位,社平调差退费金额不冲减10月份的应缴费金额,缓缴单位可于10月下旬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首页“社保费缓缴专区”,通过“缓缴单位退费账户维护”模块录入退费账户信息,退费金额将自动退到所录账户中。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补差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批量调整,预计10月下旬完成。灵活就业人员基数调整产生的社保费差额由个人按原缴费渠道自行缴纳,可通过在扣款账户中足额存款缴费,或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社保费缴纳渠道缴费,也可下载青岛税务税税通App,通过办税→个人业务→社保费缴纳功能进行查询缴费,还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银行柜台或通过税务自助办税终端、登录电子税务局等方式进行查询缴费。